《壹週刊》接獲爆料指出,收到劉家昌寫給香港警務處將軍澳分區指揮官的信,求證劉家昌的助理焦運求證,他證實的確是劉家昌發的信,並表示正與律師商討控告甄珍事宜,信中提到,劉家昌2007年為興建江西龍虎山的彭德酒店,向TVB老闆邵逸夫妻子方逸華借5百萬美元,請甄珍透過香港三家空殼公司匯錢至龍虎山,而劉家昌握有公司章。
不料今年七月龍虎山工商局長卻向劉家昌表示,甄珍拿蓋有公司章的公文,要求分股份,劉家昌得知後,質疑甄珍為爭股偷刻印章,讓他無顏面對公司股東,而甄珍至極稿前手機未開機,而甄珍的助理也沒有開機,無法取得回應。(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