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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了整整42年!巨星【李小龙】死因终于被曝光

【摘要】:如果李小龙不死,到2015年,正好是七十五岁。关于李小龙的死因,一直以来都有不同版本的说法在流行着,有人说他是病死,有人说他是猝死,还有人觉得他是被别有用心之人谋杀,众说纷纰莫衷一是。...

而当年官方又是如何判定李小龙的死因呢?李小龙究竟因何而死-是什么原因导致李小龙在一夜之间就离开人世,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呢-

是什么原因导致李小龙在一夜之间就离开人世?这些疑问恐怕是四十多年来全世界龙迷和影迷最关心的问题。

李小龙是如日中天的功夫明星,他的死不但牵涉面广,其死因也确有可疑之处。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香港当局特地组建了死因研讯法庭,专门就李小龙之死一事进行调查取证。

为了确保调查的严密性和公正性,研训法庭一共传召了10位证人出庭作证,他们依次是李小龙的哥哥李忠琚嘉禾掌门人邹文怀、女星丁佩、第一个替李小龙诊治的私人医生朱博怀、高级救护员彭德生、伊莉莎白医院急症室医生曾广照、伊莉莎白医院紧急救治单位医生郑宝志、法医警官叶志鹏、探员刘树、军装警员柏文利。

在证词中,李小龙哥哥李忠琛说他不知道弟弟有吸食大麻的习惯,两人在一个月前见面时,李小龙精神状况正常,身体也没有任何不适迹象。

这一点也得到了邹文怀的确认,邹文怀说,李小龙去世前,两人几乎天天见面,李小龙在讨论拍摄细节和剧本时情绪很高,也未曾说起有过家庭纠纷。

李忠琛和邹文怀的供词排除了李小龙自杀的可能性。事件的另一个关键人物是丁佩。当时丁佩的情绪已经稍稍稳定下来,并详细回答了李小龙妻子莲达的律师罗德丞关于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在丁佩住处所发生的一切的提问。

如果把她的话与邹文怀的话相对照,再综合李忠琚莲达的证词及其他线索,我们就能大致推断出李小龙在1973年7月20日这一天的活动情况:下午1点,莲达外出购物,与李小龙道别。

李小龙说他与邹文怀有一个约会,约会的内容是一起讨论《死亡的游戏》的剧本,并告诉妻子可能不回家吃晚饭。李小龙没有向妻子撒谎,只不过隐去了讨论剧本是去丁佩寓所这一细节。

下午2点,邹文怀来到李小龙家中,二人对《死亡的游戏》的剧本大纲展开讨论,然后一起离开,在下午4点左右来到丁佩的寓所。

这次见面的主要内容是由丁佩在《死亡的游戏》中出演一个角色,还约定晚上一同前去凯悦酒店的金田中餐厅与澳大利亚着名演员佐治拉辛比见面,讨论他在片中出演哪个角色。

三人在丁佩家中讨论了两个多小时的《死亡的游戏》,傍晚7点前后,李小龙说他有点不舒服、头痛。丁佩就让李小龙服了一片由自己的私人医生开出的止痛药,并带李小龙去她的卧室休息。

李小龙让邹文怀先去凯悦酒店见佐治.拉辛比,自己休息一会儿后就会赶去,然后就在丁佩卧室的床上睡下。

法医官叶志鹏也对李小龙尸体和丁佩寓所的检查结果做了说明:他在检查李小龙尸体时,发现李小龙的左脚趾上有一处切开输血过的痕迹,左胸处也有做心脏内注射急救时留下的针孔,但是身体的其他部分并没有新留下的伤痕和暴力迹象,而丁佩寓所也没有发现打斗迹象和有毒物品,所以他认定李小龙没有遭到谋杀。

叶志鹏还补充说,由于李小龙曾有过在拍片现场突然昏迷的经历,这可能就是李小龙猝死的前兆。根据这些供词,死因研讯法庭给出了李小龙死因不明的初步裁定。

这显然不能让龙迷和媒体满意。于是,调查继续进行,关键就在于李小龙的验尸报告。李小龙的尸体被解剖后,其肝、肾、小肠、结肠、血液及胃部残存物样本立刻被送到香港当地的化验室,由法医部的林医生进行检验,其余样本则送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化验室进行分析。

不过第一批验尸报告出来时,李小龙已经下葬。验尸报告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在李小龙体内发现的微量大麻。法医部的林医生和负责剖验尸体的伊莉莎白医院病理学家黎史特医生都表示:这点分量的大麻不可能是诱发李小龙猝死的主因。

黎史特医生还指出,李小龙头部没有发现伤痕,既没有出现脑出血,其脑血管也无梗塞之处,身体的其他器官也都很正常,唯独脑部有中度肿胀,其脑肿很可能发生在死亡前半分钟,而且来势很快,但脑肿并不一定能致使人死亡,李小龙的死因很有可能与止痛药过敏反应有关。这一说法得到了伦敦大学法医学教授迪雅的认同,迪雅教授表示:李小龙的死因是急性脑水肿,原因是对止痛药中的某些成份产生了过敏反应。

但这只是推测,并非结论。关于李小龙的死因,一直以来都有不同版本的说法在流行着,有人说他是病死,有人说他是猝死,还有人觉得他是被别有用心之人谋杀,众说纷纰莫衷一是。而当年官方又是如何判定李小龙的死因呢-

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论证后,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对李小龙的死因做出了7种解释:

一、谋杀: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没有证据证明李小龙是被人谋杀的,故排除。

二、误杀:即无恶意的不合法杀人。死者显然没有受到这种伤害,故排除。

三、合法杀人:死者乃系猝死,与此项无关,故排除。

四、自杀:从李忠琚邹文怀、莲达等人的供词看,李小龙在死前并无精神和行为异常,缺少自杀动机和倾向,故也可排除。

五、自然死亡: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解剖和化验死者尸体时并没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所以自然死亡也难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即服用止痛药导致过敏反应,此项可能性最大。

七、死因不明: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审员也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择一种作为本案的判决,则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法庭最后裁定,李小龙的死因乃是死于非命。此裁定一出,众皆哗然,全港上下纷纷表示质疑,认为官方的这一说法根本就是不痛不痒,含混过关。

站在客观的立场看,香港官方的这一裁定并非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把引发争议的可能降到最低,最说得过去的一种选择。

但官方忽视了各界对李小龙之死的关注度,或者说,这一裁定根本就没能满足大众对李小龙之死爆炸性消息的期待。

当然,站在官方的立场,当然不希望李小龙之死波及的范围越来越广,牵扯的人越来越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到头来因为种种原因落得一个不了了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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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转载自:中国网 | 作者: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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